男子網(wǎng)購仿真槍被判刑,網(wǎng)友也展開議論,有網(wǎng)友表示確實量刑過重,但也有網(wǎng)友認為花3萬買24把玩具槍,背后是否真那么單純,難以說清楚。
近日,達州一19歲男子網(wǎng)購仿真槍被判刑新聞引起人們關(guān)注。據(jù)悉19歲的劉為明花3萬元在臺灣賣家手里購買了24把仿真槍。而這批仿真槍在福建被海關(guān)查獲。法院認為劉為明違反槍支管理法規(guī),構(gòu)成走私武器罪且情節(jié)嚴重,被判處無期徒刑。但劉為明父母表示將堅持上訴到底,哪怕傾家蕩產(chǎn)。男子網(wǎng)購仿真槍被判刑,網(wǎng)友也展開議論,有網(wǎng)友表示確實量刑過重,但也有網(wǎng)友認為花3萬買24把玩具槍,背后是否真那么單純,難以說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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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少年劉為明(化名)1996年4月生,從小在達州市大竹縣捏玩具槍長大的他夢想在18歲參軍。46歲的父親劉行忠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,并不諱言這個獨生子的叛逆———個頭1.6米,沉默寡言,曾考過數(shù)學第一,也在初二輟學,原因很簡單,兒子說在學校被欺負,上廁所被人偷走了廁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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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及成人禮的時候,劉為明通過QQ向臺灣賣家網(wǎng)購仿真槍,2014年夏天他獨自一人在家,被千里迢迢趕來的福建石獅海關(guān)緝私分局逮捕。44歲的母親胡國繼記得,那天夫妻倆趕回老家割稻谷,聽說兒子被抓,匆忙趕回,對方解釋說他走私武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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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都記者獲得的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披露,2013年8月,劉為明開始通過QQ與臺灣賣家“碧海藍天”(以下簡稱“臺灣賣家”)商談購買槍支事宜,2014年7月1日前后,他在臺灣賣家提供的網(wǎng)址里選購了24支仿真槍并將相應(yīng)的槍支型號發(fā)給了臺灣賣家。槍支貨款和代購服務(wù)費共計3054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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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訴書稱,2014年7月15日,為逃避海關(guān)監(jiān)管,賣家將24支仿真槍支藏于飲水機箱體內(nèi)部,輾轉(zhuǎn)交由臺灣、廈門、泉州、金門等物流、進出口公司進行報關(guān)、繳納關(guān)稅、轉(zhuǎn)運。7月22日凌晨,該批槍支被石獅海關(guān)緝私分局查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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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訴書指出,經(jīng)鑒定,24支仿真槍支有21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發(fā)射彈丸,其中20支具有致傷力,認定為槍支;1支不能確定是否具有致傷力,不能確定是否為槍支;3支不具有致傷力,認定為仿真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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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市檢察院認為,被告人劉為明向境外賣家購買非法入境槍支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,行為已觸犯《刑法》第一百五十一條之規(guī)定?!胺缸锸聦嵡宄?,證據(jù)充分,應(yīng)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?!?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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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審開庭時,周玉忠提交了3萬余字的辯護詞和300多頁的材料,以證明涉案槍形物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槍支,劉某也絕對無走私武器的故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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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一審宣判,劉為明因走私武器罪判處無期徒刑,次日劉不服判決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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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初,他們收到福建省高院的刑事裁定書———決定駁回上訴、維持原判?!氨驹菏芾砗?,依法組成合議庭,經(jīng)過閱卷,詢問原審被告人,聽取辯護人的意見,認為本案事實清楚,決定不開庭審理,現(xiàn)已審理終結(jié)?!?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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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高院則認為,劉走私槍支多達20支,屬走私武器“情節(jié)特別嚴重”,且無任何減輕、免除處罰情節(jié),“原審已充分考慮相關(guān)酌定從寬情節(jié),從輕判處劉某無期徒刑,量刑適當。”依照相關(guān)法律法規(guī),駁回上述,維持原判,本裁定為終審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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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們相信政策,就生這一個兒子,我們不管誰管,他沒了我們怎么辦?”劉為明的父母仍然表示將堅持上訴到底,哪怕傾家蕩產(chǎn)?!安磺髢鹤羽B(yǎng)老,只求兒子能好好活著。”
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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